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9/06/12 22:28:34
中证网讯
该《决定书》指出,根据
此外,2018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山乐兴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将3750万股股票(占比8.89%)质押给中山乐兴,日常监管发现,肖行亦同时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上述3750万股所对应8.89%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山乐兴,但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至今未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肖行亦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职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董事会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不高。
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公开说明的内容包括,根据业务合同、交易单据、资金去向等资料,对上述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按交易对手逐家公开详细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涉及的收入是否真实、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