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2/18 22:28:50
中证网讯 记者 于蒙蒙)
公告显示,2019年11月7日,
今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根据上述相关规定,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不超过10名升至不超过38名,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由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调整至80%。早前方案显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07亿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1亿股。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调整至6个月内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