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02/22 09:47:28
再融资新政效果立竿见影,分析人士认为,若仍以现金方式收购,“上市公司+PE”型的模式或是一个好的替代方案;若并购标的体量较大且标的原股东方要求现金支付比例较大,其现金对价部分的募集也可由可转债品种来完成。
据报道,
某小型券商投行总监指出,为规避重组审核,此前不少公司推出了
"用这种套路的好几家公司已经在做比较大的调整了,主要是
另一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去年10月份起,监管已经开始管控收购资产作价规模,规模越小越容易审核通过,规模越大耗费时间越长。"很多公司都愿意压缩标的作价进行现金交易,以便快速通过审核,反正由于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
"上市公司和PE公司发起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上市公司出一部分钱,再通过PE公司募资,比如做一些非标融资或者向外募集LP资金,先把标的买下来提前锁定,然后一步一步实现外部投资者的退出。"上述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这在时间上留出了更大的操作空间,上市公司可以等监管定增审批或进行其他操作,但如果是通过过桥资金收购,定增募资就会显得很迫切。
并购研究机构并购汪指出,"上市公司+PE"模式是可以转变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之后假如上市公司通过引入第三方的方式实现原财务投资者的退出,且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实现第三方的换股退出,届时也可进行配套融资。
此外,天弘定增研究人员指出,
上述小型券商投行总监指出,相比定增和配股等
"对于财务状况优异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或成为其未来上市公司一大募集资金途径。"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