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调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来源:财联社 2024/04/25 17:28:59

4月25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4月25日电,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扫描下面二维码
下载“益盟操盘手”APP